罕见!第二任董事长被判死刑,这家万亿银行还能好么?
2008年至2017年,是恒丰银行的至暗9年,前董事长姜喜运因为因鲸吞股份案值7.5亿,犯贪污、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继任者蔡国华在恒丰银行任职期间也因各种违法乱纪涉案金额高达103亿,8月27日蔡国华迎来二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维持原判,核准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并罚,判处蔡国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